关于做好2023年度黑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优秀技术成果评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16
全省各勘察设计单位:
为提升全省勘察设计质量和水平,推动全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发展,按照《黑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优秀技术成果评定管理办法》,现将2023年度全省工程勘察设计优秀技术成果评定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综合奖包括:工程勘察、建筑设计、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园林景观和生态环境设计、住宅与住宅小区设计。
(二)专项奖包括:工程勘察设计软件、建筑工程标准设计、建筑电气设计、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设计、建筑智能化设计、 建筑结构设计、水系统工程设计、人防工程设计、冰雪创意设计、建筑工业化设计。
(三)工业奖包括:石油和化工工业工程设计、电力工业工程设计、通信工业工程设计、轻工工业工程设计、有色金属工业工程设计、其他工业工程设计等。
二、申报及申报单位要求
(一)申报项目:完成设计并通过竣工验收后运行使用一年以上的项目(2022年5月31日前)。
(二)申报及申报单位要求:
1、申报单位应是黑龙江省勘察设计协会会员(以下简称“会员单位”),且截止于申报开始日前三年内没有发生过因勘察设计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
2、建筑设计、住宅与住宅小区设计制作展板1-2块同时寄送。
3、申报单位根据申报奖项类别填写《申报项目汇总表》,寄送至黑龙江省勘察设计协会。
三、申报方式与要求
(一)申报方式:项目申报通过访问“黑龙江省勘察设计协会”官网(http://q4aqm.srgbs.cn),进入“黑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优秀技术成果评定管理信息系统 ”(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单位登录管理系统注册、填报项目信息。往年已完成注册成功登陆账户并经协会审核通过的单位,无需重新注册,仍按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二)申报要求:申报准备工作主要依据2023年申报通知有关规定进行,本次评优采取网络申报,专家线下评审的方式,不再接收纸质材料。申报单位在线填写申报材料,提交后由省协会在线审核。
(三)协会鼓励省内满足相关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申报,按照《评定管理办法》和各项申报细则要求准备申报项目相关材料,请各单位按照以上通知做好申报准备工作。
四、申报时间与联系方式
管理系统受理项目申报时间自2023年6月16日至7月11日止。各申报单位请于2023年7月11日16:00时前登陆管理系统完成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申报项目汇总表》请于2023年7月11日前,寄送至黑龙江省勘察设计协会。
请参与申报“2023年度黑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优秀技术成果评定”的单位提前联系协会省优申报工作负责人,进入2023年省优申报系统工作群。
联 系 人:吴忠宇 0451-84010690 17645159397
齐佳瑶 0451-84010690 13244569876
平台技术支持请添加微信16604503548。
黑龙江省勘察设计协会
2023年5月16日
附件:
关于做好2023年度黑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优秀技术成果评定申报工作的通知-黑勘设协发【2023】4号.pdf